游戏出版

我公司于2010年成功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正式转型成为集研发、运营与出版为一体的专业游戏服务公司,以出版自主原创游戏作品为主,出版合作代理游戏为辅,向游戏文化市场输送了多款经典游戏佳作。


组织架构及分工

公司成立审读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游戏审读工作。

总编:1人,由取得中级资格证审读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网络游戏审读工作,对网络游戏审读工作进行总体领导、规划和实施。

责编:1人,由取得中级资格证审读工作人员担任,具体带领审读人员按类别审读游戏,对网络游戏审读工作起辅佐及负责作用。

审读员:6人,由取得编辑资格证的审读工作人员担任,审读员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所负责运营的所有网络游戏的内容参加并组织审读专家组进行审读,定期对公司的运营行为进行审读,发现有不合适的情况立即向上汇报,对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同时为保证审读完整性,我司安排运营人员进行游戏的初步审读后,交由专职审读人员进行审读。

审读委员会职责:审读委员会成员可以独立的表达审核意见。

审读委员会以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审读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游戏,做出初审意见和复审、终审意见,督促修改。负责保管审读审查记录(保存期限从审读流程结束时起不少于2年)。

审读委员会成员应掌握网络游戏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每年至少应当参加1次由省市新闻出版局等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参加考核。组织审读委员会成员召开专门的学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进行全面整体学习。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公司研发、市场及运营等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游戏审读制度培训。

审读委员会成员均应自觉跟踪学习各级出版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通知及规定的精神,并主动、及时地传达和落实。


内容审核机制建设情况

1、游戏选题策划论证制度

游戏选题是公司正常开发游戏的第一道程序,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既能影响最终游戏的质量,又能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游戏选题质量非常重要,因此,公司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游戏出版选题论证要有规有矩,关键还要在提高选题论证和决策水平上下功夫,以确保选题质量,尽量避免失误。 

1)选题的指导思想要明确

实践证明,遵照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和导向,根据游戏行业发展方向和对游戏出版资源的需求,结合本公司的优势和特色,明确本公司游戏选题的方向和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2)健全的选题论证制度

根据我公司现有规模和出版编辑人员,我公司特成立选题论证和审批委员会,由公司高层决策人员,所有出版编辑,资深策划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游戏选题论证会议,对公司要投入或开发的新游戏进行充分的论证。

选题论证会议保证对公司每年要投入或开发游戏严格把关、科学决策,确保游戏质量。

3)游戏选题的论据信息要充分 

提高选题论证和决策水平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策划人员和编辑人员提供的选题证据和信息要充分、要具体。在选题论证会上,策划和编辑要有理有据地回答论证人员提出的问题,或提供相关的数据。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游戏选题提出的背景和思路;②目前同类游戏市场调研情况;③主要受众对象和兼顾玩家对象;④开发情况;⑤游戏的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特色;⑥游戏的篇幅、类型;⑦对上线后赢利额的估计;⑧对游戏上线盈亏的预测;⑨宣传计划等。 

4)选题的实施过程要监督

在游戏选题实际开发的过程中,局部的变动是难免的。但是,游戏的总体目标、整体结构和基本要求是不可随意更改的。这就需要监督,避免选题论证流于形式。这项工作,一般由公司高层和有经验的编辑策划人员承担。在选题论证时,公司会对于选题论证的情况和选题通过的条件等,作详细的记录;选题通过后,应对其游戏选题开发的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保证所实施的选题与论证通过的选题基本一致。

2、游戏内容三审责任制度和责任编辑制度

作为游戏出版单位,设立对游戏内容的三审责任制度是相当必要的,根据相关单位经验和我公司自身条件,特制订以下游戏内容三审责任制度和责任编辑制度。

1)初审及责任编辑

由我公司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策划人员轮流担任。审读游戏全部脚本,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形象、角色对白,任务脚本、宣传资料片,宣传视频,屏蔽词库,防沉迷等。初审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游戏内容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写出初审报告,并对游戏内特别是涉及到文字的部分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

由我公司具有出版中级职称的编辑出版人员担任。复审应审读游戏全部脚本文字,并对游戏脚本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的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复审者要站在比初审者更高的层次上,把握游戏的质量,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对由于初审者知识不足、经验不足和工作疏漏而遗留的问题,应该指出,予以解决,加以弥补。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标准的,有权退回,要求初审者返工。

3)终审

由我公司总编担任,根据初、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游戏脚本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倾向、文学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如果游戏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应当及时通知公司高层和策划人员,立即讨论组织对内容的修改。

4)共有责任

我公司要求所有编辑审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游戏自身特点,必须共同审查以下内容。

所报选题是否含有: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一)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重点审查:

是否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标明健康游戏忠告及游戏版号、批文号等必要信息。

是否完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和适龄提示工程。

是否按照《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的规定,添加游戏实名认证、时长时段限制、充值消费限制等。

是否接入《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并按要求上报数据。

是否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恶意PK等内容

是否含有其他违反出版规定等内容

3、游戏内容责任校对制度

责任校对是负责对全部稿件的校对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最后整理的校对人员,是保证出版物质量的关键。因此,要提高校对的质量和效率,我公司特设对游戏内容的责任校对制度,校对人员由我公司出版编辑人员或者具有相关经验的编辑策划人员担任。

我公司责任校对的职责是在编辑人员对游戏脚本资料完成三审以后,对游戏内容进行对比,再通读审查的过程,是对我公司开发游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的一道关键程序。要求对游戏脚本前后进行细致对比,策划人员是否已经修改了三审时候要求修改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游戏上线运营要求。


技术设备条件及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针对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我公司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形成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小组。安全小组由网络技术、客户服务等部门组成,并确定两名安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联系人。

我公司全员将致力于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贯彻“阳光绿色网络工程”,倡导网络文明,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和网络诚信体系建设。打造晴朗网络空间,我们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组织开发绿色网游产品,帮助广大玩家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也希望广大玩家能够知荣辱、明善恶,遵纪守法、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信息的侵蚀,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不文明行为,大家共同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风尚。

1、组织结构

我公司设置专门的网络管理员,并由其上级进行监督、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审核批准后发布、坚持做到来源不名的不发、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不发、内容有问题的不发的“三不发”制度。

对网站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网站的管理人员,以及领导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管理网站的正常运行,严格抓管理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

2、信息监控制度

(1)网站信息必须在网页上标明来源;(即有关转载信息都必须标明转载的地址)

(2)相关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网站信息内容,实施有效监控,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3)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一系列以下信息,如有违反规定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 信息安全内部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 相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外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

2. 内部人员不得发布、传播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

3. 信息发布之前应该经过相关人员审核;

4. 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

5. 一旦发生网站信息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方并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6. 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信息进行保密。

(二)登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对登陆用户信息阅读与发布按需要设置权限;

2. 对会员进行会员专区形式的信息管理;

3. 对用户在网站上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保证内部信息安全;

4. 固定用户不得传播、发布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


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全公司员工应深刻理解“放权加重罚”的政府管理方式,牢牢树立网络游戏内容和运营行为违法必将受到重罚的观念。违法游戏内容和违法运营行为会给公司带来经济上和名誉上无法弥补的损失,造成的负面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直接影响公司整体业绩,影响公司申请相关的政府补贴和评选相关游戏奖项。

由于审读委员会成员疏忽导致未发现游戏内容和游戏运营中的违法问题,公司将视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审读员资格、扣发奖金、辞退等处罚措施。

对于审读小组已在游戏审读报告中提出警示或反对意见,但游戏项目仍坚持上线,若有违法行为被处罚的,由项目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其他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各部门的过错予以相应的等级的处罚。


对相关法规规定的认识

  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和积累一切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目前,我国在互联网业务上的相关法规规定包括:《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

《出版管理条例》是我国各类出版经营的总纲领,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1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该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定认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我公司已经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了备案手续,同时已经获得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而制定的法规。他是一部针对性更强的与互联网出版公司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不断认真学习研究,时刻提醒自身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九、对我国游戏出版政策法规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1、游戏出版审批管理制度认识

作为一家具备出版资格互联网游戏公司,我们公司全体职员郑重承诺,我们已认真了解了我国互联网游戏出版审批的程序,对于游戏上线运营前需要走的程序已经全部熟知。

我们一定严格把关审查游戏内容,实时接受北京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指导,严格按照游戏申报程序进行游戏申报,认真整理好材料。并且积极及时地和出版主管部门对游戏内容进行沟通交流。

在游戏完成审批后,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出版主管部门相关精神,认真运营游戏,贯彻绿色游戏宗旨,给玩家一个良好的游戏环境。

2、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根据北京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规定,我公司承诺所有网络游戏都安装了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具体措施如下:

1)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

要求已有用户全部完成实名认证注册,对未进行实名注册的用户停止提供游戏服务。对实名认证为未满18周岁的用户禁止注册登录游戏。

2)严格实施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要求。

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5小时。

3)严格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充值限制要求。

不向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4)所有在线运营游戏均已接入《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并接入正式接口环境进行用户数据上报和实名认证工作。计划筹备上线的版号游戏也均已添加进系统先行备案,待日后正式上线后第一时间接通接口进行数据上报。

5)按规定实施适龄提示制度。

在游戏登录界面显著位置添加适龄提示图标,并在图标按钮内介绍:游戏类型及适用年龄、游戏内容概要、防沉迷系统规则、游戏的促进作用四个方面内容。

6)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积极重视客服反馈服务

7)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游戏的教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3、运营收费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运营所有网络游戏在未获得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前,不会进行收费运营。